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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电工证归谁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一下,厂里出资培训电工证,离职后电工证厂里是否有权扣留,电工证归安监局管还是劳动部门?管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6-19
回复时间: 2019-06-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因来信中未明确电工证的种类和发证部门,仅就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发证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答复如下: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单位扣押证件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与单位协商要回。
回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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