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
发布日期:2013-02-20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二)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四)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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