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共产党章程建设的历程是怎样的? |
发布日期:2013-02-20 |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党章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建设,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及时体现到党章中,充分发挥党章对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兼具党纲与党章特点,明确我们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并且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为榜样,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入党条件等问题。一大宣告了党的成立,但严格地说,一大党纲还不是正式党章。 党成立后,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制定适应党的组织发展和革命斗争需要的正式党章。党的二大完成了这一开创性工作。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它明确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具体规定了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和党的纪律要求,为规范党员行为、促进党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党的三大到六大,党根据革命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对二大党章进行了修订完善。党的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决定增设党员候补期。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单位为支部,将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名称改称“总书记”,各级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书记”。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该党章从内容到体例均作了较大修改,对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作出新规定,要求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决定设立监察委员会和党团(即党组)。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也称“第四次修正章程”),是唯一在国外修订的党章,首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在党员管理制度、党的组织结构等方面作出新探索。 党的七大是在抗战胜利前夕召开的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是第一部我们党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充分证明党的成熟和坚强。党的七大党章首次增加了总纲部分,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阐明了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等重大问题,第一次以条文形式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设立、任务和职权等作了调整充实。党的七大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党章,为全党团结一致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党的八大党章总结党执政初期的经验,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删除了党的七大党章中“地下组织”与“经费”两章,增加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及党的内政外交政策等内容;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充分论述,对党的组织机构及组织制度作出重大调整,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对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党的八大党章明确“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没有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党的八大党章是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初步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九大和十大通过的党章肯定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作了错误的和不科学的论述;取消了关于党内民主、党员权利和义务等重要条文。党的九大党章还错误地写入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接班人。这些都集中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对党的建设的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大党章,在结构上恢复了将总纲和各章分开阐述的做法,对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发扬优良传统等作出正确规定,但仍然坚持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肯定“文化大革命”,用“五十字建党纲领”来概括党的性质和建党目标,因而未能完成应有的使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开创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对党章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二大总结党执政的经验教训,重新制定了一部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原则、中国共产党党情和时代特点的党章。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清除了党的十一大党章中的“左”的错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国际国内政策作出正确论述;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提出更高标准,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新的规定;对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改善党的各级领导体制、严格党的纪律等提出新的要求。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是一部至今仍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好党章。 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党的十三大党章充实了发展党内民主和完善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党的十四大党章对总纲和部分条文作出修改,突出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党章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党章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作了“两个先锋队”的表述,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内容,并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党的十七大党章写入了科学发展观,增加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论述,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内容。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党章内容修改最多的一次。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增写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经过修改和完善,党章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90多年来,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对党章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党章不断实现与时俱进,也有力地推进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在新的征程上,党章建设必将不断揭开新的篇章,党章必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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