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定 | |||||||||||||||||||||||||||||||
发布日期:2005-12-05 | |||||||||||||||||||||||||||||||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全面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和思想、政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有关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级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组长因公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要委托党组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学习秘书参与学习计划的定,负责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工作;负责学习记录、整理学习档案、学习考勤考核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明确学习内容 中心组学习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同时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中心组要根据学习重点制定每月具体学习计划和安排。中心组上半年参加市经贸委集中学习,下半年局升格独立后制订学习计划。 三、改进学习方法 中心组学习以个人自学、精读原著与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相结合,全面系统学习理论与学习现代科技等新知识相结合。集中学习,力求主题突出,贴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辅导、看辅导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在集中学习时至少作一次有发言提纲的重点交流发言。 四、坚持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要坚持每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各半天,全年不少于12天,时间不少于60小时。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个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后两小时。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考勤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五、端正学习风气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把中心组的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工作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并以自身的学习带动全局职工的理论学习,真正使中心组理论学习成为领导班子拓宽工作思路,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自身全面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根本保障措施。 六、加强检查考核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制度。对于中心组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调阅中心组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将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常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00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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