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话应急丨刘春平:重视煤矿和非煤矿山地震监测 |
发布日期:2020-05-27 来源:办公室(新闻宣传处) |
2020年5月8日,陕西府谷县境内发生2.6级地震,震中位于府谷县老虎沟煤矿井田范围内。近年来,由于开采深度不断增加等原因,矿震事故时有发生。一系列事故引起了相关学者的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院长刘春平发出呼吁:重视煤矿和非煤矿山地震监测,提高安全生产保障。 “现在的矿震监测都是企业自己在做,但是做得非常不专业,且缺乏系统性。一座矿山建一个地震台站,分析出来的数据是不具备参考价值的,因为矿震是由自然地质活动和人为的采矿活动相互影响造成的,地震监测必须通过多个台站监测到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另外,要特别注意那些企业不管、政府不问的废旧矿井,一旦发生地震是非常危险的。”刘春平说。 矿震监测面临多重挑战 刘春平指出,受地质特点影响,我国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自然地质条件总体较差,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岩崩等动力灾害,以及各类复合灾害、次生灾害明显加剧,造成生产事故频发,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如何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监测和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开采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化解矿山安全生产风险仍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大课题。 去年,刘春平经多方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开展矿山事故的地震监测,尚面临诸多挑战。他发现,目前各类矿山周边的地震监测基础总体薄弱。 “我国现有的专业地震监测台网主要针对天然地震监测设置,全国仅有1000余个测震台站能在矿山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特别是西部地区测震台站尤为稀疏,在台网布局和专业设备选型上尚无法做到对矿山事件进行精准监测,全矿井区域和局部的监测预警设施覆盖程度低,针对矿山事故多发区域的监测能力存在明显不足。”刘春平说。 刘春平指出,我国在矿山事件地震分析处理技术能力上还存在诸多短板。“与天然地震相比,矿震多发生在地表,引发的地面震动初动震相不明显、信号能量弱、对应的地震震级低,容易被地震台网日常记录到的大量小震微震信号所淹没,基于特征参数的事件识别与分析处理技术尚未有效形成,经常需要事后根据公开报道和人工核实结果予以确认,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提供精确事件类型及关键参数信息,这大大降低了应急支撑实效。”刘春平说。 “此外,一个最大问题是,目前我国缺乏矿震监测相关行业的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共治机制。”据刘春平介绍,我国矿山具有数量多、分布散的特征。据统计,全国煤矿数量近6000处、金属矿山近万座,其中具有高冲压倾向的矿山占比较高。若事先掌握足够基础信息,将大大提高地震台网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对矿山突发事件类型的判定能力和处理时效。 “目前,地震部门对上述信息掌握的还比较有限,亟须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提高突发非天然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刘春平说。 需多方共同推进精准监测 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地震监测需企业、政府和地震部门共同努力。 为此,刘春平建议首先应加强矿区专用台网建设。“建议各地政府参照《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以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等形式,明确要求具有冲压倾向矿山,强制配套建设包括地震监测系统在内的冲压、瓦斯等安全生产专用监测系统,开展矿山开采和停采活动监控,强化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刘春平说。 “下一步,希望各方能够联手,聚焦矿山灾害事件监测,共同开展矿山监测关键技术攻关。”刘春平建议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国家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支撑地震部门和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研究冲击地压等典型事件发生机理,开展事件识别特征技术研发,不断提高监测台网服务产品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实现矿区数据信息共享共用,有利于推进矿震精准监测。”刘春平说。为此,他建议建立省级地震部门与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矿山开采企业的信息和数据的互通互联机制,规范统一相应的监测标准,通过整合利用各行业数据,实现大尺度覆盖面较广的国家地震台网与局部高精度监测的矿山专用台网的信息结合,共同开展监测技术支撑和信息咨询服务。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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