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规定“九不准” 层层签订阅廉洁自律责任状 |
发布日期:2009-02-06 |
2月5日,市安监局召开大会举行廉洁自律责任状签字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志明与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领导与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了2009年度廉洁自律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洁自律责任。 会上,冯志明要求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要在勤政为民、清廉自守、自警自省、接受监督、履行职责等方面做好榜样,全局上下要珍惜已取得的成绩,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上下协调,搞好团结;依法行政,用权为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下,要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的党风政风引领民风、赢得民心,聚心合力,努力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局监察室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考评机制,加强日常监察和考核,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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