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突出实践特色—— 四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日期:2009-03-20
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实践性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莫不显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紧迫性。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突出实践性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科学发展观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发展实际联系得越紧密,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分类指导越实事求是,在确定载体、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检验成效等方面的实践特色体现得越充分,我们就越能最大限度地形成科学发展的广泛共识,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突出实践特色,必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常州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结合起来,坚持把边学边干边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力求经济社会发展在又好又快上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现代化”这个主题,紧密联系“三保三促”这个大局,紧紧围绕50项重点工程(工作)、振兴五大产业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创新、发展、提高年”活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好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突出实践特色,最根本的体现就是着力抓好今年的工作。一要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齐心协力抓项目。项目建设是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下力气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每一个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要着力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实实在在扶持企业。企业是保增长、促转型的主体,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对挂钩重点规模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形成政企同心、共克时艰的良好局面。三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紧贴民生办实事。群众满意是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做起,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成果。四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全力以赴促和谐。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创新机制,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要及早发现和处置关停企业债务、劳资纠纷等突出问题,防范和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要防止学习实践活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就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突出实践特色,才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摘自《常州日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