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自我开始,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
发布日期:2009-08-10 |
通过本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学习,使我对“清正廉洁、勤廉为民”这个几个字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古往今来,人们对廉洁的理解有着不同的时代风格,因为地域时空的差异而带给人们多种廉洁,但廉洁所蕴含的内容却是大致相似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是孔夫子对廉洁的诠释。革命斗士方志敏则认为“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则这么解释:“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够有全能的廉洁。”
而廉洁属理念、信仰、价值范畴,与每个人自身的品质和情操相关。无论你是位高权贵还是布衣平民,凡能法正廉明、洁身自好总能获得声望受到赞誉。因此,为官之道,需要用自身的高尚品德和情操去赢得荣誉,去影响社会,以打造一个充满文明、礼仪、崇尚美德,追求信仰的理想社会。廉洁不是说出来的,更不是吹出来的,必须是由每个人做出来的,廉洁品质的培养自然就成为每个人共同追求的目标。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廉洁呢?
我认为,首先自己要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做为一名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 。
其次,是“不以贪小而为之”。有些执法的同志认为别人赠与自己的一些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不算是贿赂,就收一点点也不要紧,那是绝对错误的。这和“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是一样的。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若真收了别人的礼物,哪怕是“一针一线”,有时就要昧着自己的良心为别人办事,却忘了在岗位的真正目的是为老百姓干好事干实事造福于他们的。而且“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贪极容易变成大贪,终会酿成大祸,既为害社会,又断了自己的前程路。无论今人古人,总有许多人一旦利益障目,就变得是非不明鼠目寸光,被眼前利益牵着鼻子走,以致做了眼前利益的牺牲品。
再次,就是要知足常乐。中国古代时已有“若无知足心,贪求何时了”、“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其有”、“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这不正是说明了要做到廉洁就要知足常乐吗?有人道:“清官难做啊,要以一生的清正廉洁才可以换回那么一个称号,而自己却毫无利益可言。”而历史证明:清正廉洁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猩獗之时,则国势衰微。历来清官受人颂扬,流芳百世;污吏遭人唾骂,遗臭万年。
除此之外,还有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要我们抱着热忱的心,心系人民,为人民服务,才会成为一个受人爱戴的好官清官,才不会走上贪官的道上。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我们民族固有的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提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精神!
在提倡清正廉洁的同时,我们又要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要把为民落到实处,最重要的是要牢记党的宗旨,勤政廉政,服务于民,做到心为民想,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努力把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那又如何做到执政为民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植根于民谋民利。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科学决策,谋好民利,是服务于民的根本。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真心实意拜人民群众为师,把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集中起来,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要彻底改变那种心中无数主意多、情况不明胆子大和关起门来想思路、脱离群众画蓝图、跟着感觉发号召的错误现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集中民智,发掘民力,谋好发展大业,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系心于民解民忧。坚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整治各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和利益的行为。真正系心于民,排解民忧,减轻民负。
三、融情于民重民意。融情于民,就是不能“当官做老爷”,而要深怀爱民之心。“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听民声、察民情、交民友。只有尊重民意,才能顺民心、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因此,我们要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思想深处尊重群众,在心灵深处关爱群众,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要转变作风,实干为民。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放下架子,送去温暖,带回“营养”,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艰苦奋斗,创业为民。要时刻牵挂着人民群众的疾苦,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着想,开拓进取,艰苦创业,谋求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以造福于人民群众。总之,我们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富裕作为第一目标,真心实意爱民,服务引导便民,抓好发展富民,稳定社会安民,实实在在地办好“民心事”,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孙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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