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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全面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13
为切实有效地规范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溧阳市安委会多措并举确保实现公安部提出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的三不目标。
    一、规范实施民爆物品“四统一”管理工作。任何矿山宕口都必须由有资质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矿山宕口不得自行组织爆破作业。二、进一步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加强民爆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切实加强上岗前的政策、法律和安全教育培训,从严强化日常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正把全市民爆作业人员管理教育成思想意识和素质都过硬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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