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监系统迅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2005-12-05 |
2005年11月29日14时45分左右,江苏新亚化工有限公司(原武进化肥厂)甲胺车间甲胺生产装置正在处理放空缓冲罐物料,在向甲醇吸收槽排放过程中顶盖突然开裂,造成氨气和少量的甲胺、甲醇等气液物料向东北方向(风向为西南风)外泄,附近车间操作人员及设备安装人员因外泄氨气的刺激受到不同程度呼吸道伤害。 事故发生后,省、市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吸取泄漏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迅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专项检查。 明确:检查时间为2005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检查重点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八个方面。 目前,市、辖市(区)安监系统正在组织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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