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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13

1月11日,市委书记阎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并对当前和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王竹林汇报了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措施进行了解读。

阎立书记指出,《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安全生产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意见》明确提出的党委7条、政府8条职责,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

会议认为,虽然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全市上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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