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以深化两个攻坚战为重点 抓细 抓实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4-05 |
四月份以及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一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需求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气候适宜,煤矿等企业高产、超产冲动强烈。一大批停产煤矿恢复了生产,安全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处于攻坚阶段。三是随着天气转暖,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等事故。去年全国发生的10起较为严重的危化品事故,其中6起发生在二季度,1起发生在3月底。近来危化品事故多发,说明这类事故确实有季节性特点。 四月份以及二季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四次全国人大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为重点,继续降低各类事故总量,深化攻坚,狠抓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推动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 一是着力抓好煤矿关闭工作。对没有完成关井任务的地区严加督促,不能以"整合"来替代关闭矿井,务必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6条标准,按照公布的关闭名单,全部彻底关闭到位。要在征求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2006年度关井计划。结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煤矿的关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非法小矿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二是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加强基建、改扩建矿井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总局、煤监局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等有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和"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坚决防止借"整合"之名拖延逃避关闭。认真吸取安徽淮南望峰岗煤矿"1.5"事故、内蒙古鄂尔多斯荣盛矿"3.13"事故、山西吕梁樊家山矿"3.18"事故、兖矿集团贵州五轮山煤矿"3.26"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基建矿井安全管理,坚决纠正边建设边生产,或借"基建"、"改扩建"之名非法违规生产的现象。 三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把瓦斯抽采能力纳入矿井能力核定内容,推动"先抽后采"。将能力核定工作延伸到劳动组织,防范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开采。低瓦斯矿井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监测系统联网之后,要确保正常运行。配合发改委做好今年国家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项目的选定工作。 四是加强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监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就国有煤矿和民营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提出规范性的指导意见。 (二)运用推广煤矿经验,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关闭。 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3月31日之前,没能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危化品经营单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6月30日前经整顿仍不合格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要运用和推广煤矿关闭工作的经验:一是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关闭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国务院《特别规定》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程序,原则上都可以适用。二是提出和公布应当依法关闭的厂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注意发现和解决那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务求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改隐患,严密防范各类事故。 所有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事故防范各项工作。一季度国有重点煤矿特大事故起数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的56%和49.7%,各国有重点煤矿和各地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 认真吸取重庆开县"3.25"井漏事故教训,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 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二季度尤其要抓好危化品安全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爆炸事故;继续抓好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工作,严防污染环境;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以3月份发生的两起一次死亡2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为诫,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以治理非法载客为重点,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事故为重点,配合建设部门,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认真查处山东招远"4.1"火药爆炸事故,配合国防科工委,严格民爆器材、军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四)主动做好工作,抓紧落实12项治本之策。 贯彻落实12项治本之策,安全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必须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不能消极等待。各地也要积极推动,有些可以地方先行,积累经验。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这方面工作,争取在政策治本、源头治本上有所突破。 二季度要做好五一节"黄金周"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些工作,都要提前着手进行谋划,妥善做出安排部署,争取抓早,抓主动,抓出成效。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