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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06-04-11
  为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3月27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新北区在去年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履行承诺内容。二是要依法分期分批组织对各镇、街道和园区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操作工的警示教育,教育内容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外,要重点结合近期全市、全区发生的安全生产恶性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要用惨痛的事故事实,警示教育大家。三是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超范围经营、未履行项目“三同时”验收手续便擅自生产、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违章违规操作、无证上岗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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