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安委会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06-05-18 |
5月16日下午,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区文教局召开16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会议由安委会副主任卫仁良主持。天宁公安消防大队张怀宏大队长根据《标准化管理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一)商场、市场由区工商部门负责。(二)学校由区文教部门负责。(三)医院由区卫生局部门负责。(四)宾馆饭店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五)“三合一”建筑和政府挂牌隐患由公安、建设、工商、安监部门负责。同时要求各机关职能部门在6月15日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查对照表》和《公众聚集场所登记表》的上报工作,并根据各部门的分工完成试点和“标准化”的宣贯工作。最后安委会副主任卫仁良强调:一是各级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确立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就是消除安监安全隐患的意识。二是各级职能部门必须区分安全生产监督与安全生产的两个不同概念。即政府是监督责任,企业是主体责任。因此各部门必须肩负起监督责任,切实地履行好职责。三是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地筹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营造全区祥和的安全生产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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