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政府组织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及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06-09-08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紧急通知》,针对近期溧阳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实际,9月4日,溧阳市政府副市长马小其、潘红专带领市公安、安监、国土、工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分成两个组对全市6个重点镇(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及矿山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组所到镇(区)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办法,“一听”即听镇(区)汇报,一是9月1日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政策出台的贯彻情况;二是所在镇(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三是对矿山安全管理情况。“二查”即抽查部分矿山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的制度、台账记录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三看”即查看矿山宕口云层高度、坡度、开采方式、职工的劳动纪律,发现问题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成镇(区)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检查,使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力度,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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