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公安分局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
发布日期:2006-09-26 |
为深入贯彻落实“9.22”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天宁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分析研究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组织一次多警种联合消防夜查活动。按照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5项重点任务和5项工作要求及省厅巡视员朱承华讲话要求,天宁区公安分局从9月22至30日,动员全区消防、治安、经保和派出所民警,集中开展一次“杜绝死角、消除隐患,确保平安”集中夜查行动。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节庆活动和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天宁区消防大队进一步督促举办、承办单位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大型活动举办期间,要合理调整部署警力,从场地外围的道路交通管制、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到场所内部的消防安全巡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都要统筹考虑,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建筑物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与农村警务室的安全检查与建设,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发挥触角作用,加大对三级重点单位及“小、远、散”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人员密集小浴室、小茶庄、小旅馆等面积不大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凡是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三合一”建筑,要坚决做到发现一处纠正一处,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天宁区消防大队在抓好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检查的同时,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分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派出所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天宁区消防大队及3个直属中队严格落实全员执勤等各项备战措施,从思想、组织训练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官兵深入开展“六熟悉”,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古建筑、旅游景点以及节日期间举办庆祝和集会活动的场所,要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实地演练。同时,要组织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加强第一出动,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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