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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22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近日,我市出台了《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以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全力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为目标,全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坚持“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相衔接,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后需持续深化的工作任务,统一纳入全市 “三年大灶”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坚持重点任务和个性清单相结合,将国务院督导组移交“四个清单”、要求常州“三年大灶”持续重点关注事项和“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矛盾,作为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将重点行业领域和各地仍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具体为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体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组织保障,确保推进有力。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落实。充分发挥督导、巡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内容,促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突出责任落实,消除监管盲区。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了“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全市范围27项,市重点行业领域98项,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35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压实监管责任。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纵深推进整改。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采用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全面解决“一年小灶”发现问题隐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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