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4-13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
4月12日下午,省安委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江苏海事局联合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力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宋乐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市及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设立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王竹林以及公安、交通运输、海事、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在常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集中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属地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等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责任自觉,高度警醒警觉,紧盯主要矛盾,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把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把问题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联动,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运输管理和渔业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加快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对照深化整治明确的重点任务,检视进度和质量,对进展缓慢的加快推进、对质量不高的抓紧补课,避免让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停留在文件上,避免重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当前重点要抓好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的落地落实,强化农村桥梁安全管控,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以乘客、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人口等为重点人群,以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作用,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纳入13个专项整治督导组督导的重点内容,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深挖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标准、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问题。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会上,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分别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作出部署。 省公安厅要求,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重点车辆、重要节点,全面推进“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健全完善多部门交通安全联动共治机制,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效能;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行动,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交通素质。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深入开展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普通货运、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六项专项检查和集中攻坚,加大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客车违法经营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不断提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能力。 江苏海事局要求,建立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的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涉水运输企业和江苏籍船舶等水上源头管理,推动加大“建桥(隧)撤渡”工作力度,加强渡口渡船监督检查、水域巡查和动态监控,消除渡运安全风险,严防商船渔船碰撞,完善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提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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