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应急救援预案的函
各镇、开发区、有关部门安监办(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希望各镇、开发区、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定和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盖公章于2006年11月5日前书面上报至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理科。如不按时上报,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比过程中,该项将不得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忠炳、李俊 通信地址:武进区延政路行政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213159 联系电话:0519-6310365、63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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