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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09-02  来源: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9月1日下午,我市应急系统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特别邀请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伟文现场授课。市应急系统全体人员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志勇主持培训会。

姜伟文从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内容、八大亮点、新旧条文对照解读三个方面全面、详细、细致的阐释了新《安全生产法》的42条法律条文的修改,坚持党的领导、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八大亮点,以及2014版《安全生产法》和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的新旧条文对照剖析,同时对行刑衔接方面进行了解读。

授课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胥亚伟要求,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一要大学习,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新思想、新理念,重点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6+1”专题宣贯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从五个层面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大练兵,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特别是应急系统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组织全系统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知法、护法、执法的能力,精致化管理和智慧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执法效果;三要大改革,结合省里推进的应急管理综合改革方案,推进全市的执法力量改革建设,按照分级分类执法目标,突出县级执法主体,处理好市和区的关系、区和乡镇的关系,充实辖、市区一线执法人员的力量配备;四要大执法,树立执法重点,围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的制度性安排,抓好企业风险辨识、风险上报、有效管控等,规范自由裁量具体细则,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强行刑衔接。

下一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要求,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广大市民为普法对象,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宣传贯彻重点,重点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6+1”专题宣贯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确保“新安法”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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