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调度会 |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自然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管理处) |
为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9月17日,我市召开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调度会。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普查办主任及普查工作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市普查办全体人员参会。市普查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骆如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地普查办汇报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打算、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市普查办介绍了全市普查工作总体情况,并就调查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对下阶段主要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普查办要求,此次全面调查阶段各项普查任务必须于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国务院、省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进度安排,强化督查调度,全力推进各项调查任务实施,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调查数据自检和上报工作。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普查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行业调度,推进行业部门有力开展普查工作;要利用多种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民众知晓、支持、配合、参与普查工作,为顺利开展全面调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培训指导,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从行业部门到镇(街道)、村(社区)分层级、分对象开展培训指导,提高普查工作效率;要科学高效开展调查,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服务支撑作用,配强调查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和任务量开展普查,最大限度利用好已有调查数据和普查成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普查安全工作预案和防范处置措施,做好普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普查数据成果和档案资料安全;要突出抓好普查数据源头管控、过程管控、成果管控,确保普查结果不失真、数据不掺水。各地要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抓紧开展全面调查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完成调查阶段各项普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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