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共商共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协作配合,以法治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日前,市检察院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9月28日,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研讨会,就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有关工作进行研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登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小红以及第二、第六监察部部门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志勇及法规处、调查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双方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两个重点进行了研讨。经过研讨,双方就构建行刑衔接案件同步移送、疑难复杂案件联合督办、案件后续处理等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就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联合专项行动等机制达成总体共识;在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精准度和行政执法执行力的方式方法以及灵活运用公益诉讼手段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提出了双方认可的修改意见。双方还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措施形成一致意见,进一步发挥检察院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协同,实现互通,形成合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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