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第三期全市事故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 |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 |
国庆前夕,为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安全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于9月29日,在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举办第三期全市事故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对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市安委办副主任潘江晖作开班动员。 本次警示教育培训班分为理论教学、现场教学、考试考核三部分。理论教学邀请了资深专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务进行讲解,对危害生产安全的典型刑事案例进行系统性剖析。现场教学选择常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作为实境课堂,通过更加直观的体现,加强安全生产宣教。考试考核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展开,更好引导学员知法、懂法、守法。 潘江晖在开班动员中强调三个“进一步”,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算好生命账、经济账和声誉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情绪和惜财心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二是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辨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对员工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下一阶段,我市将以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为契机,围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推动常州奋力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列,提供更可靠、更有力、更持久的安全保障。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