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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督导
发布日期:2021-12-10

为确保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12月1日至8日,市普查办组织应急、资规、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有关成员,组成5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各督导组听取了各地区普查办和重点行业部门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普查台账资料,重点对各地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部署要求,普查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建立,以及经费落实、方案制定、宣传培训、调查进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普查工作开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督导情况看,各地区均已建立了体系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积极筹划落实了普查经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各行业部门积极推进普查任务,全市各地区普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同时,督导发现各地区行业部门进度不平衡、行业统筹力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台账资料不规范、保密协议未签订等问题,均现场予以反馈。

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就进一步做好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紧盯工作目标,全力完成年度普查任务。各地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谋划,制定详细计划,倒排工作进度,全力推进普查工作。二要营造良好氛围,发动民众广泛参与。要立足实际,进一步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查宣传,注重发挥条线部门和村、社区基层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切实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技术支撑,保障普查工作质量。各地普查办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把握普查技术体系要求,严格执行普查业务规范,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无误,全方位保证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四要树立底线思维,确保普查数据安全。要建立健全数据使用、发布等审批制度,明确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普查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和普查调查过程中外业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五要注重信息收集,做好普查资料留存。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坚持做好普查资料的过程留存,坚持把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贯穿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过程。六要坚持目标导向,超前谋划成果应用。要着力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及时将成果运用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真正实现普查成果共建共享,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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