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书”,构建安全生产共同体 |
发布日期:2022-04-18 来源: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八号检察建议书”。4月13日,常州市检察院与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研讨会,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书”进行了交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晓松、第二、第六监察部有关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志勇及法规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晓松首先代表市检察院向市应急管理局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书”,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志勇代表市应急管理局接受送达。刘晓松接着就“八号检察建议书”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讲解,阐明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书”的重要意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志勇介绍了常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日常监管情况,并表示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书”,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监督。
接下来,与会双方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两个重点进行了研讨。经过研讨,双方就构建行刑衔接案件同步移送、疑难复杂案件联合督办、案件后续处理等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就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联合专项行动等机制达成总体共识,探讨了双方互派人员共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机制。下一步,市检察院和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构建生产安全共同体,实现监督工作双赢共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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