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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安监局组织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06-12-04

日前,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在安全生产领域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和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强决心。它的颁布实施,不仅是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暂行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有利于打击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这部规章,对于提高安管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安全监管系统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把《暂行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精神实质,融会贯通,自觉维护法纪的尊严和权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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