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举行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 |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巡查督查处 |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12月8日,市安委办举行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翟春安等15名同志为人民监督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澍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建坤宣读了聘任决定,与会领导向15名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新选任人民监督员李斌、黄洁璐作表态发言,表示会找准定位,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相关政策业务,积极参与有关活动,发挥好议事、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黄澍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实行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面的重要实践;更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四个责任”“三个必须”落到实处,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抓手。 黄澍要求,人民监督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作为社会公众的一员,要积极参与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行风评议、明察暗访、执法监督、巡查等有关活动和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参谋咨询和桥梁纽带的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开门迎接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黄澍强调,要强化协调配合,全力提升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践成效。各地、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通过主动高效的协调配合,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成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下一步,市安委办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打好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组合拳”,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力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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