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省应急管理厅检查我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自然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管理处)

1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防汛防旱处副处长戴小琳带队对我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工作补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市减灾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吕建军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溧阳市和金坛区进行现场检查,听取了辖市(区)、各镇(街道)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查阅了资金使用相关台账。从检查结果看,各镇(街道)能按照《江苏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使用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和相关设施建设,有力提高了基层防汛抗旱能力;常州市、溧阳市、金坛区均对资金使用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指导和检查,确保资金补助于防汛抗旱方面,实现了资金专款专用。

检查组对资金使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二要提高资金使用价值,以便后续经费的申请;三要加强资金台账的归档整理,提前做好资金专项审计的准备。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