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
发布日期:2007-03-22 |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近日常州市政府安委办发文出台了2007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今年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矿山资源整合,减少矿山企业数量;露天采石企业的规范化开采水平要有较大幅度提高,露天采石企业必须实现台阶式(或分层)开采,杜绝“三违”作业等冒险蛮干现象,实现非煤矿山企业三级企业达标率80%的目标。 今年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展开工作:即3月的部署实施阶段、4~10月的实施整治阶段和11~12月的检查验收阶段。在实施整治阶段中要求对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检查企业是否做到采剥并举、先剥后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检查作业面、工作边坡角度、台阶高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方案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全面完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工作。方案还对今年的专项整治提出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市安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溧阳、金坛进行督查,及时指导和帮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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