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钢厂事故进入处理程序4名责任人已被控制 |
发布日期:2007-04-20 |
4月18日电 今天上午7时45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6人受伤。 经多方证实,今天上午7时45分,清河特钢生产车间的钢包整体平移到铸锭台上方时,突然整体脱落,钢包倒向正开班组会的交接班室,造成在室内进行交接班的32人当场全部死亡,包括2名操作工在内的6人受伤。 下午5时赶到公司门口时,没有围观人群,两列防暴警察及十几辆警车构成警戒线,在几个路口都有警察把守,维持秩序。 距离事发时超过7小时后,新华社记者一进入事故车间,扑面而来的还是一股股热气,地面上撒满了钢水冷却后形成的“钢渣”,最厚处近20厘米。该记者站在尚有余温的“钢渣”上面,脚底很快就感受到透过鞋底传导的热量。脱落的钢包仍然倾倒在地,犹如一个巨大的球形锅,直径约2米,容量为30吨。记者在距离钢包2米远的地方,仍感到其散发的热量令人无法正常呼吸。在距离钢包不到5米的地方,一间简陋的水泥房就是32名工人遇难之处。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铁岭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迅速开展搜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力救治。正在辽宁西部地区调研的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正在国外访问的省长张文岳闻讯也作出批示。 目前当地政府已安排遇难工人家属对尸体进行DNA鉴定,并先以每人1万元的标准,将首笔抚恤金发放到死者家属手中。同时,当地政府已安排机关干部包户包人安抚死者家属。 据铁岭市公安局负责人透露,18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高峰、发生事故车间的车间主任、操作工和技术员等4名相关责任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资料表明,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经铁岭市批准,于1987年与大连钢厂联建,性质为国有转制的民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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