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
发布日期:2007-09-13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8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0.69%和17.97%。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事故减控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推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确保完成全市年度事故减控目标。
通知同时要求,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根治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市重点工程项目、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全市性重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狠抓规范,标本兼治,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我市安全生产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个环节、场所和岗位,逐一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完善预案,加强演练,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要依法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另外,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良好舆论氛围。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