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采取六项措施防范强台风侵袭 |
发布日期:2007-09-19 |
为防范强今年第十三号强台风(韦帕)的侵袭,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的基础上,六措并举,切实做好防御工作:一是通知港口、码头、风景旅游区加强安全防范;二是及时向开往长江、太湖的船舶发布台风信息,必要时禁止船舶入江入湖;三是通过信息平台向辖区船舶发送台风信息;四是加强水上搜救值班;五是对重点水域作业加强安全监管,进行台风信息告知,采取防碰撞措施,增设红色警示标志,用高音喇叭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防碰撞;六是加强信息传递,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确保强台风期间安全生产。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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