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溧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2008-02-14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由市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于元月24日—2月3日开展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查处了非法经营零售摊位50多户,收缴了无标志、无产品许可、无产地的伪劣烟花爆竹共计150箱,计1.7万元,全部移交公安部门集中销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等不法行为,从而保证了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二科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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