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对近期本市危化品生产企业二起爆炸事故发出通报 要求各地区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 |
发布日期:2008-03-24 |
今年2月份以来,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连续发生了“2.10”和“3.14”乙炔爆炸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造成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通过对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暴露出事故单位存在设备维护保养不善、作业现场环境不良、安全管理责任不明、干部职工人心不稳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防止各类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召开中央、部、省、市属危化生产单位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 一、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操作规程、设备设施强制检测等各项管理制度,整治自动报警控制装置,细化应急救援措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试生产这一重要环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引进生产项目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工艺成熟、安全可靠。在新产品试制、装置试生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开工方案和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对装置进行严格的安全性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开车、条件不具备不开车、应急处置方案不落实不开车。严禁在试生产过程中,边生产边施工;试生产现场必须严格控制在场人数。 三、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照国家“隐患治理年”和国务院关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认真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情况、搬迁企业的试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四、进一步落实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知识、事故应急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强制对生产一线操作员工、外包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和外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五、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决不能敷衍了事。即使是重伤以下事故,也要按规定统计上报和组织调查。各生产企业要务必重视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务必重视安全投入,务必落实整改责任。凡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治患”的氛围,确保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重伤以下事故和造成一定数量财产损失的事故的立案查处工作,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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