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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3-12-2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溧阳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了《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遵循严肃慎重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有错必究、错罚相当、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办法处理。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包括管理责任和审批责任。针对不同行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方式又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
通过实施此办法,极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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