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安监局要求机关干部岁末拒做“四种人” |
发布日期:2014-01-24 |
金坛市安监局从严管队伍、从严正作风,在岁末年初要求机关干部拒做“四种人”。一是拒做“门外之人”。科学安排时间,增强求知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系统把握和推进重点能力,切实做到精业务、善运用。二是拒做“渎职之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对危化、冶金、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商场、市场、医院、车站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事故。三是拒做“谋私之人”。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执法禁令和常州市局“九不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拒做“浮夸之人”。落实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弘扬清风、培树正气,不追求享乐、不贪图安逸,勤勉做事、勤俭过节,力戒收送钱物等违规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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