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14年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工作全面启动 |
发布日期:2014-02-19 |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苏安办〔2011〕2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近日,溧阳市安委会制定下发了《溧阳市安委会关于对重大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的通知》(溧安〔2014〕9号),明确对溧阳市宏瑞精密锻压件有限公司、溧阳扬子石矿分公司獐山水泥用灰岩矿等17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实施领导挂牌督办机制。 此次挂牌督办整改明确了四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整改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方案,坚决做到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二是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工作实效。《通知》要求相关镇(区)、部门要强化督办,密切跟踪、督查,加强调度和服务指导,及时验收,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跟踪督查。要求各镇区、部门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办理销案手续。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直接责任人责任,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坚决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挂牌督办整改还规定:对由于不履行职责,而导致重大隐患未如期整改或整改不力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溧阳市安监局力争通过挂牌督办这一有效的手段,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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