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天宁区认真做好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20
随着春季的到来,天气转暖,污水管道、井、池等清淤作业逐渐增加,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发生几率增大。为保障相关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天宁区建设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预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工作。1、对可能存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水池、排水管道、化粪池等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2、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3、加强对作业场所通风,并对有毒气体进行动态监测,确保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职业卫生的标准要求。4、作业人员要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绳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要给作业人员配备先进的通讯设备,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5、检查落实监护责任人情况。监护责任人必须了解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懂得相关应急知识。6、对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