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安监局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发布日期:2014-06-12 |
为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近日,溧阳市安监局结合往年汛期情况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三个环节,确保汛期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提高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监管。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台风、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立足于防事故,防大汛、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重点抓好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解决存在问题。 落实责任,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督促建筑施工等相关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 加强应急值守,建立稳定有效的协调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