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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安监局开展对有毒有害气体工业炉窑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发布日期:2014-06-13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深刻吸取2011年“6.11” 较大事故教训, 2014年6月10-12日,武进区安监局组织对礼嘉、前黄、雪堰等地铸造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求企业做到,一是要对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吊运的专用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探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吊具、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有磨损和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并要有专门的台账记录;二是要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炉窑及冲天炉在开炉、停炉和检修过程中必须经过全面检查和检测,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从事相关作业;三是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法定培训),熟悉并掌握各个作业流程并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四是要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科学合理施救,避免次生伤害事故;五是必须配备专业的检查检测设备和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督查中了解到2个铸造企业为提升本质安全,即将启用电炉替代冲天炉,督查组要求在冲天炉停用和拆除期间要保证绝对安全,同时要求企业在拆除前应制定方案,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
    最后,武进区安监局副局长秦明方强调四点要求:一要强化宣传,突出“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氛围;二要关注重点部位、危险源点,排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三要根据季节特点,防暑降温、临时用电等突出问题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四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意识,做到定岗、定位、定人,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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