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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监局组织集中学习 全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14-09-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并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吃透新政策,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做新安全生产法的传播者和践行者,9月15日,溧阳市安监局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提纲和十大亮点为基础资料,按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重点,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稿。

    此次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业务研讨、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深刻领会了新安全生产法的知识要点,通过这次学习活动,更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了执法手段,明确了安全责任,严格了责任追究,做到了人人皆知,从而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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