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三个持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发布日期:2023-01-13 来源:天宁区应急管理局 |
天宁区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全区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中之重,重构队伍体系、分类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规范、持续优化保障,总体工作逐步步入良性轨道。 一是持续建全建好队伍,强化人力支撑。按照《天宁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统筹推进“6+N”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专家”四位一体的专业应急力量和救援资源,为各类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广拓思路、深挖资源,加强有用、实用、管用型社会救援力量和专业人才的对接和培养,探索建立“签约式、挂牌式、聘任式”等多元长效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强化全区应急救援总体力量。强化14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明确工作规范,确保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运行顺畅、调用及时、处置有力。 二是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优势,牵头进一步理顺理清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之间的隶属、协同、指导和协调等纵向、横向关系,加强各类事故、灾害救援协调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救援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住建、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细化应急职责、强化救援责任、深化信息共享,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构建“统一指挥、联动联调、通力协作”的高效化应急救援指挥格局。 三是持续加强加大保障,强化综合能力。聚合财政资金、部门资源、社会力量等多方要素,加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建设,重点进一步完善装备设施、强化功能配置、完善技能培训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与新时期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相适应。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应急救援补偿、应急队伍调用、应急人员奖励激励等支持政策,激发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救援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切实推进应急救援能力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为统筹区域发展和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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