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强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落实落地 |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构建大应急、大安全的框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今年以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党工)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确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行动迅速,积极谋划落实。在省市相关文件下发后,区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成立专门文件起草小组,以2022年孟河镇先行试点为基础,全面学习相关文件精神,2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措施进行调整,于今年8月30日以区安委办、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5部门的名义,联合印发了《新北区加强园区(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确保全区相关工作有据可循。 二是先行先试,突出示范牵引。在《意见》下发后,明确薛家镇、罗溪镇、新桥街道以及去年省厅试点单位孟河镇4个板块为先行先试点,并开展领导挂钩帮带,确保相关工作迅速落地。截至9月20日,3个板块已完成文件起草下发以及人员的确定,为全区其他板块推进工作提供样板。 三是健全组织,完善体系建设。建立“一委一局一组”,即园区(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要求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应急消防委员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任副主任兼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局长,村级层面建立应急消防安全工作组,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形成逐级逐层严密的领导组织体系。 四是明确人员,强化队伍建设。体系建设,关键在人。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中,严格按照省、市、区的文件要求,结合园区(镇、街道)工作实际,按照规定配备在编人员不少于6人,比省市规定的人员比例提高了20%。同时,明确其他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综合执法局人员的20%。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区域,明确危化专业监管人员不低于15人,切实保证队伍的人员数量和质量。 五是搭建架构,提升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体系延伸至基层村(社区),按照“1+13+X+Y”的模式,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抗旱、地震、火灾事故、气象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的编制。用好常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系统,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 六是综合监督,专班全力推进。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派出5个督导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形式直插基层一线,对各板块推进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督导,了解掌握相关工作进展和问题矛盾。同时,建立周报制度,对全区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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