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部门积极做好清明安全保障工作 |
发布日期:2013-03-22 |
为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倡导文明殡葬工作,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省民政厅等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文件要求,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 二是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认真检查祭扫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严格限制祭扫使用明火。 三是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出行便捷。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引导祭扫群众选择公交出行。协调增加停车场所,及时疏导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周边交通。 四是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祭扫方式,鼓励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树立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五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组织领导,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应对措施,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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