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积极应对大气重污染 |
发布日期:2013-12-09 |
进入12月份,我市大气污染逐渐加重,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利。市教育局针对该情况,先后下发《关于大气污染情况下调整学校活动的通知》和《常州市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大气重污染。 《关于大气污染情况下调整学校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学校暂停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暂停学生集体户外活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督促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停留室内,避免剧烈活动。学校教工也应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暂停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并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对于正在进行国防教育的学校,调整教育内容和项目。 12月5日,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并了印发《常州市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该预案一是明确预警及环保教育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应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教会学生掌握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二是明确预警响应责任。市教育局接到常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预警通知后将即时通过局办公自动化平台转发。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关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公共媒体等渠道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各地教育部门、直属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根据预警等级自行启动本预案。三是明确了三级预警响应处置办法。其中规定,预警达到一级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并将停课情况通知到家长。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预案还明确预警解除后,学校应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市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十分重视雾霾对学生健康的影响,多次就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由于教育局采取措施及时、妥当,目前我市教育系统秩序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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