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强化当前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
发布日期:2015-06-04 |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市水利局结合高温季节特点和我市水利实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度汛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主要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专业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细化落实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 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在建水利工程方面,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安排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方面,以水库大坝、水闸、泵站、河道堤防、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为重点,明确责任人,强化安全巡查、监测报讯和应急值守,定期检修维护泄洪设施、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掌握工程运行状况,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强化水文监测,严格勘测设计。做好水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防护和水文测船、缆道、塔架、绞车等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能力。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应急避险方案,防范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检查,深化隐患治理。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逐库逐站逐环节对工程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挂牌督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 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况,做好信息研判,加强信息预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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