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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强化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5-07-30

    目前,我市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也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高温天气会使工地现场作业人员极易出现疲劳、中暑,加之雷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消防隐患也明显增加,容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市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提高认识,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汛期和夏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立足于防汛、防火、防暑、防中毒,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切实把汛期和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确保全市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是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施工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二是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高温期间,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及深基坑作业;对年纪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三是加强生活区卫生防疫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工地现场、生活区要及时清除生活垃圾,定期灭杀蚊蝇,防止引发传染性疾病,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四是加强现场防火,严格动火审批。各施工现场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对现场动用明火的监护;同时对现场的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知识培训学习,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排查,切实消除汛期的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一是深基坑、高边坡工程防汛。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施工管理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深基坑、高边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执行基坑、边坡施工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管理要求,加强支护结构质量管理,严防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二是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规范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拉节点和外挑安全平网等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进行整改。三是施工临时用电。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和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确保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应牢靠,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四是起重机械设备防汛。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汛情来临前,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良好。五是高处作业、围墙围档。对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工地临建板房及围挡墙进行一次防汛安全检查,制定汛期临建板房及围挡墙的加固方案,备足加固所需材料和工具,确保汛情来临前,能够迅速按方案对临建板房及围挡墙进行有效加固。

    完善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气象情况,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异常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三是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季节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开展监管,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扎实开展夏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把防高空坠落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危大工程、和工程质量安全两年行动等要求,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重点工程、环节、部位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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