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液化气瓶用上“身份证” |
发布日期:2015-11-23 |
10月10日,安徽芜湖市一私人小餐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引发气罐燃爆,致使17人死亡。血的教训,再次敲响警钟。 我市现有气瓶充装单位32家,注册登记在用气瓶120多万只,另外还有大量未登记的气瓶在用。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程列入2015年度我市综治委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市综治委、质监局、公安局、建设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等6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合力推进液化石油气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程,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充装、检验、销售流通、气瓶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记录,建立长周期、全过程、多方位、可追溯的大数据监管体系。 市质监部门陆续将原来对“在用钢瓶”的条形码管理转化为“二维码+条形码”管理,并建立气瓶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数据库,对每只气瓶进行“一瓶一档”电子化档案管理。“条形码仅用于气体充装站在充装环节的信息上传,市民无法读取条形码上的信息;而二维码,只需扫描一下,手机上立刻能显示气瓶是何时充装的、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检验合格等详细信息。通过互联网将气瓶的所有信息公开,更有利于用户安全使用液化气。” 目前,我市已对32家气体充装单位建立了以气瓶使用管理系统、“红绿灯”提示系统和分类分级考核评价系统为核心的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涉嫌轻微违规的,会及时提醒充装单位自查自纠,并亮“黄灯”。对于累计亮“黄灯”满3次或涉嫌严重违规亮“红灯”的予以警告,并由属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重点实施现场检查;对于不能及时消除隐患和规范管理的充装单位,将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分类分级考核评价系统每年根据使用管理系统、“红绿灯”提示系统、现场检查情况及群众举报情况进行自动打分考评,质监部门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较差”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形成奖优罚劣机制。今年底前,市质监部门还将与各气瓶检验单位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的现有报废气瓶进行集中销毁,防范报废气瓶非法流通和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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