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16-11-07 |
为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区交通局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积极部署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方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武进区安委会工作方案,制定了《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区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做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 二是举办培训。11月3日下午,组织举办了“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印发了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及责任清单告知手册》和《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进行宣讲,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同时,还播放了《2016年全市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就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来自交通运输行业312家各类企业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行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共38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三是强化监督。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行业管理单位将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定期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复核,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交通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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