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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路部门强化措施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发布日期:2017-09-15

根据全市国省道公路桥梁检测评定结果和桥下空间安全隐患整治要求,近日,常州公路部门强化三项措施,加强桥梁日常巡检,保障安全运行。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加大桥梁尤其是跨越通航河流桥梁桥下巡查频率,做好养护路政协同巡查。原则上桥梁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防台防汛期间加强不定期检查。对三类及以下桥梁加大检查巡查频率,养护单位按照三类桥梁每月一次、四类桥梁每周一次、五类桥梁每天一次的频率;各县区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三类桥梁每季度一次、四类桥梁每月一次、五类桥梁每周一次的频率开展检查巡查。在巡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桥梁(或发生桥梁被撞击等突发事故的),按照信息上报程序报告市公路处,对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市处立即安排定期检查,四类桥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五类桥立即封闭交通,并上报有关情况。

二是提升专业检测水平。充分利用桥梁检查平台、橡皮艇、望远镜、裂缝宽度检测仪等桥梁检测设备,巡查内容涵盖桥面铺装、排水设施、构件表面的涂装层、伸缩缝、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栏杆(柱)、桥梁结构线形、支座、桥位区段河床冲淤、基础、翼墙、墩台、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以及墩台是否受到船只或漂浮物撞击等。加强对桥梁检测评定结果的审核,尤其是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邀请相关专家对检测单位评定结果予以复核,避免人为降低桥梁评定等级,提高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桥梁安全保护。组织开展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线路、重要桥梁、关键节点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加大对恶意、严重、绕逃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格禁止49吨以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和桥梁。加强对超载车辆过桥的管理,严格许可管理,根据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加固和交通管制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好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过桥。加大桥下空间管理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清除桥下堆积物、建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依托“五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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